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4〕3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研究周期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学科范围及申报内容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二、申报资格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 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近两年,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科研项目的质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别申报额度都有所减少。
2024年限额情况如下(超过限额将组织专家评审):
1. 重大项目(除思政重大专项)限报6项。
2. 思政重大专项限报2项,其中思政课教师限报 1,专职辅导员限报 1项。
3. 一般项目(除思政专项)限报16项。
4. 思政专项限报10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四舍五入)。
(二)申报要求
1. 重大项目申报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至少申报1项重大项目,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1项思政重大专项。
2. 一般项目申报要求。请各学院做好申报项目的排序。各学院申报及立项情况将作为明年学校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职能部门及市县开放大学不做要求。
四、评审程序
(一)重大项目和思政重大专项
重大项目和思政重大专项由学校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二)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五、申报方式
(一)重大项目和思政重大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纸质版各3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见附件)纸质版3份。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纸质版各3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纸质版3份(见附件)。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格式)。
六、项目任务及成果要求
1.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对应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后期要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预期研究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均不得变更。
2. 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3. 重大项目应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实际效果(需提供党政部门采纳或批示的证明)。
4. 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包含由项目负责人以第一署名发表的高水平期刊论文。
七、申报时限
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902室。
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申报材料需区分“申请书”与“活页”,统一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秉姝,025-86265568;邮箱:yanbs@jsou.edu.cn;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社会科学处。
附件1.苏教办社政函〔2024〕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doc
附件5.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docx